票恐少7成?幸福盟要求公投票一起領 中選會「怕錯」婉拒
▲愛家3公投送出逼近200萬份連署書。(資料照/記者賴於榛攝,下同)
中選會日前宣佈年底「公投綁大選」將先領九合一選票,再領公投票,但是提出反同婚3項公投案的下一代幸福聯盟21日擔心這會讓公投票源流失近7成,到中選會陳情要求修改程序一起領公投票;中選會則表示,選民如同時領取選舉票與公投票,年長及行動不便者將不易圈投,且易發生投錯票匭情形,並強調此做法也有會讓開票統計較爲迅速,九合一選舉結果能及早確定,符合社會各界於投票當日知悉選舉結果的期待。
公投案目前包括反同、挺同共5案要對決,國民黨送出的反空污、反核食、反深澳燃煤電廠,以及擁有前總統馬英九、行政院前院長江宜樺支持的以核養綠,以及挑戰2020東京奧運要用臺灣名字出賽的東奧正名公投。
面對爆量的公投案,爲了流程更加順暢,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進行程序採「選舉領、投,公投領、投」方式進行,選民先領九合一選票、投票,再領公投票、投票,「開票程序爲先辦理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開票,再辦理公民投票開票」。
不過,幸福盟質疑10年前大選綁公投時,流失500萬公投票將近7成公投票,己說明「先選票、後公投」二階段領票不可行,要求中選會調整程序爲「選票與公投票」同時領取,讓已領票的民衆自由決定是否要投下公投票。
針對幸福盟的要求,中選會隨後發出新聞稿重申,年底投開票作業程序經第510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九合一選舉及全國性公投將採「選舉領、投,公投領、投」方式進行,開票程序也會先辦理九合一選舉開票,再辦理公投開票。
中選會提出幾點解釋,除了強調九合一選舉、全國性公投的依據,分別爲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公民投票法,二者的投票資格規定不同,前者爲滿20歲者,後者則是滿18歲;加上選舉票及公投票數量多,選民如同時領取選舉票與公投票,年長及行動不便者將不易圈投,且易發生投錯票匭情形;以及若採目前的投、開票程序,也有助於開票統計較爲迅速,九合一選舉結果能及早確定,符合社會各界於投票當日知悉選舉結果的期待。
另外,幸福盟還質疑中選會在18日臨時更改查對作業須知,規定在連署書主文下填寫「同意」,將被視爲無效連署,中選會則表示,無論是舊法或新法時期,均應依規定格式進行連署並依法提出,依法查對部分則如前述,相關說明也可以參照該會全國性公民投票專區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