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扁少年」黃琪盜刷多名男友人信用卡 上訴詭辯:獲對方授權
「騙扁小子」黃琪(本報資料照片)
「騙扁少年」黃琪(本名:黃照岡)2017年間與3名男性友人交往時,被控多次盜刷對方的信用卡,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僞造文書等罪判刑1年4月,得易科罰金48萬元,他提上訴辯稱刷卡有獲得對方同意授權,庭末,審判長諭知12月20日宣判。
檢警調查,黃琪2017年3月間在任姓男友住家,竊取對方政見,前往申辦門號,並盜刷信用卡2.8萬元, 未料他又以同樣手法,盜刷另名葉姓男友的信用卡,在未經對方同意下,將信用卡綁定在自己手機內,盜刷4萬多元。
另外,他2017年6月間與男性友人一同入住澎湖福朋喜來登飯店時,也盜刷另名周姓男友的美國通運信用卡3240元。事後,黃琪的3名男友前往報案,全案才遭揭穿。
不過,黃琪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任姓男友同意將證件借給他,並授權其申辦門號,甚至有獲得對方的授權同意書;葉男則是承諾會照顧他一輩子,還將信用卡放在桌上給他拍,他纔會刷卡消費,至於周姓男友指控盜刷一事,黃琪辯稱,他先前有幫對方付130多萬元的房屋裝潢費,因此對方纔告知他信用卡號,認爲其在代墊裝潢費用的金額範圍內都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