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SRF燒垃圾發電 民團促嚴管

環境部20日在臺中召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爲固體再生燃料(SRF)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草案研商會,民間團體也在會場前拉布條、舉牌疾呼環境部嚴格管理SRF。(馮惠宜攝)

近年SRF(固體再生燃料)爭議不斷,環境部預告SRF管理辦法草案後,20日在臺中、臺南兩地舉辦相關草案研商會,民間團體在場外拉布條、舉牌疾呼「別美化SRF是燒垃圾發電的本質」,要求環境部修正相關條文,明確嚴格管理SRF,不要假循環經濟之名,行焚化垃圾之實,而不做好源頭減量及回收。

SRF(固體再生燃料)由廢棄物製成,由取得操作許可證製造廠製造後,再賣給使用廠商以燃燒熱能發電,被政府和業界視爲減碳和去化垃圾的解方。環境部20日在臺中、臺南兩地召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爲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草案研商會,邀集在地環保機關、業者及民間團體參與。

臺中場有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率多個民間團體與會,並在進入會場前拉布條、舉牌痛批,SRF實質就是焚燒廢棄物,作用與焚化爐無異,卻不用環評。她建議,管理辦法中應有GPS與申報資料勾稽確實追蹤SRF的流向,且應增列條文明文禁止進口廢棄物或產業用料作爲SRF料源,以防止幫國外燒垃圾。

她也建議,應明文規定杜絕業者更名或新設公司換人頭經營弊端,以杜絕像學甲爐渣案主嫌郭再欽假再利用真掩埋爐渣事件一再發生。

先前揭露SRF製造廠空污的大里居民鄒明諺表示,SRF製造廠及使用廠的作業區常產生粉塵瀰漫或塑膠加熱異味,管理辦法中應規定業者增設粉塵及異味的收集處理設備,做好空污防制。

臺南場同樣有民間團體在場外抗議,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草率規範形同政策殺人,是把國人當小白鼠;臺南社大要求正面表列指定廠商,並強調廠商若想亂來仍有很多方法,因此管理辦法需做好防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