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下藥害意識不清 渣男性侵女友!想砸350萬元求別告

啤酒裡下藥後性侵女友,男子提350萬元賠償求別告,被判刑9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男子阿國(化名)與女子小萱(化名)是情侶,2020年某日晚間用餐後,前往酒吧共同飲酒,隔天凌晨入住旅館,王男趁小萱在浴室洗澡時,在裝有啤酒的杯子摻入迷藥,小萱沐浴後飲用,隨即陷入意識不清,王男違反其意願,予以強制性交及口交得逞。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晚間7點多她醒來時,就打電話報警,警察來到旅館大庭時,她就被帶去警局,然後再去驗傷,驗傷之後,再回到警局做筆錄。法官檢視採集小萱的檢體報告,僅檢出單一與阿國型別相符之DNA,堪認小萱並未與阿國以外之人爲性交,足以排除小萱是遭第三人下藥性侵的可能性。

法官檢視2人對話紀錄,小萱告知要去醫院檢驗後,阿國亟欲聯繫她,不斷撥打語音通話及傳送訊息,請求小萱與他見面、溝通。阿國:「我們談金額補償和解好嗎,這關係到一個人的人生,我求求妳」,小萱則迴應:「驗傷後會走司法程序,後續會怎樣我不知道。但你要付多少金額補償和解?」

阿國則繼續請求當面談、不要走司法程序,並提出賠償100萬元,之後又自行提高至250萬元,並不斷撥打語音通話、發送文字訊息,請求小萱與其溝通。

後來小萱迴應:「這是你第二次對我下藥。你沒想過這兩次下藥對我造成什麼傷害嗎?」…阿國回:「對不起」,小萱:「你對我做了這麼多傷害。這兩次下藥,你覺得要付多少金額補償和解?」,阿國:「250萬」、「我真的很抱歉」、「很誠心的道歉」;阿國甚至最後將賠償金提告到350萬。

法官審酌,阿國爲滿足一己性慾,利用小萱對其男友身分之信任,趁2人共同住宿於旅館的機會,以欺瞞方式使小萱施用FM2毒品,並違反意願發生性交行爲,阿國犯後矢口否認犯行,未能賠償小萱所受損害。日前依法判決,阿國犯加重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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