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偉被控背信 檢傳喚前高層蒐證
鏡電視。(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鏡電視》去年取得新聞臺執照後一再更換董事長,爭議不斷,士林地檢署去年9月底接獲檢舉,指創辦人裴偉控制整個鏡電視運作,背後還有複雜政商媒關係,違反相關法令,檢察官近日已陸續傳喚前總經理李玉珮及公司內部人員作證,釐清裴偉有無涉犯背信等罪嫌。
據瞭解,士檢目前將案件先分「他」字案,後續將再傳喚相關人釐清案情,也不排除傳喚裴偉說明。
全案因裴偉辭去鏡電視董事長一職,由前大衆銀行董事長陳建平接任後,去年1月19日,鏡電視拿到NCC近十年來的首張新聞臺執照,但陳建平卻在開播後1個月,遭部分董事以「干涉新聞」爲由,在去年3月4日突遭董事會撤換,其中與陳有關的「三董一監」及李玉珮等人馬也集體請辭,之後接連爆出不少負面訊息和爆發內鬨之說。
陳建平當時發表聲明指出,他發現「若干不合常規之交易」,部分董事卻以「干涉新聞」抹黑、罷黜他;陳認爲鏡電視背後更復雜的政商媒關係糾纏不清,已經有違當初力邀他擔任董事長的初衷,因此退出鏡電視董事會。
前立委蔡壁如則具名向NCC檢舉,指裴偉仍控制整個鏡電視運作,背後有複雜的政商媒關係,違反相關法令。蔡更以鏡電視、鏡週刊人員重疊,內部流程疏失,提出有掏空公司資產嫌疑,可能涉及背信問題。去年10月全案由法務部轉士檢偵辦,檢方鴨子划水展開偵辦後,除調取NCC與鏡電視董事會的往返公文、補正事項回函等文件,日前更傳喚前總經理李玉珮等人作證。
另陳建平向臺北地檢署告發裴偉涉嫌違反《公司法》、《刑法》背信等罪嫌後,北檢指派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籤分「他字案」偵辦,去年8月檢察官首度傳喚陳建平到庭,釐清告發內容,目前仍在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