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三振手勢不雅 遭註銷裁判、教練證
朱姓裁判在全國棒球賽事以打手槍手勢,裁決三振出局,遭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認爲公然猥褻、性騷擾。示意圖/ingimage
朱姓裁判在全國棒球賽事以打手槍手勢,裁決三振出局,被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認爲公然猥褻、性騷擾,註銷裁判證、教練證;朱不服,提告確認裁判資格存在。法官認定不雅手勢對場上運動員性騷擾,判決棒協註銷裁判證有理,但禁止朱男參與棒協各級賽事部分決議無效。
判決指出,二○二○年七月,朱男擔任大專校院系際杯棒球爭霸賽、雲科電機對嘉藥運管賽事主審,比賽五局下半,雲科電機投手投出三振,朱高舉右手、再將右手放置於鼠蹊部前方擺動,做出三振裁決,畫面經轉播放送。棒協以朱男「做出不雅手勢,不尊重主辦單位及參與球隊並傷害棒球運動的形象之不當行爲」爲由,決議註銷朱的裁判證、教練證,並命註銷期間不得擔任棒球相關活動從業人員。
朱男主張,棒協未給他表示意見機會,他的手勢固有爭議,但不符猥褻要件,也非性騷擾行爲,縱使裁決動作不當,未達情節重大而須註銷裁判證程度。
棒協主張,朱男明知裁決三振,均以「右手握拳,手臂與肩平行,手肘呈九十度」動作,或以俗稱「拉弓」動作爲之,卻以俗稱「打手槍」不雅手勢裁決三振出局,直播放送給全國民衆;且玉山杯朱就曾出現相同不雅手勢,經民衆向體育署陳情。
士林地院認爲,朱男行爲逾越主審及壘審裁決職權之範圍,不雅手勢符合公然猥褻,同時對賽場上運動員而言,此手勢損害打擊者、跑壘者人格尊嚴,讓人感到不當冒犯,屬性騷擾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