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觀光! 外國旅客來臺有望領5000元消費金

交通部觀光局長張錫聰(左)表示,外籍旅客5000元消費金將發行50萬份,不會一次推出,而是依市場分批投入,旅客可用於食宿遊購行。(陳祐誠攝)

交通部觀光局規劃「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方案」提供自由行及團客補助,自由行旅客有機會獲得5000元消費金、旅行社組團可獲1至2萬元補助等。局長張錫聰說,5000元消費金將發行50萬份,不會一次推出,而是依市場分批投入,旅客可用於食宿遊購行。

張錫聰強調,觀光局的行銷攬客方案,不只有本方案的補助措施,還有約400項海外行銷推廣計劃將推出,香港送機票、帛琉發100元美金,各國都有不同的方式。

張錫聰表示,自由行5000元消費金不是每人都有,會視季節性、市場規模等分批推出。用途方面,旅客可用於全額折抵房費,或選擇價值5000元的電子票券,依各旅客意願使用。

補助團客方面,國內地接社與海外組團社組團8人以上可獲1萬元補助、15人以上可獲2萬元補助。至於這筆錢該怎麼分,觀光局還要與業界討論。

另爲穩定旅宿服務量能,若僱主增僱給房務、清潔新進人員一定水準薪資,將給予僱主每人每月5000元獎助金。

觀光局說明,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的旅宿業者,新進房務人員薪資在3.3萬元以上、其餘縣市3.1萬元以上,且員工待滿半年以上,僱主即可得到每人每月5000元的獎助金,扣除勞健保4000餘元,剩餘可由僱主自由運用,當作獎金、加薪或其他開支。

觀光局表示,勞動部先前替旅宿業者辦就業媒合時,開出的薪水爲北部3萬元、其餘縣市2.8萬元,如今業界面臨缺工,薪水應高於行情,因此訂出北北基桃竹薪資3.3萬元、其餘縣市3.1萬元的門檻。

觀光局指出,補貼最長維持1年,到期後若僱主無端裁員、減薪等,有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則會追回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