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支柱二將上路 金融業因應五大重點議題
(由左至右)安永美國 (Ernst & Young LLP)稅務服務部經理李璇、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際及併購重組稅務諮詢服務執行總監馮葦祺、執業會計師周黎芳、執業會計師林宜賢。安永提供
OECD支柱二規則,歐盟、日本、韓國及澳洲等地已完成立法,預計2024年開始實施,香港、新加坡也陸續公告將於2025年啓動。臺灣雖然尚未進行相關立法,但是一定規模之跨國臺資企業若在上述據點營運,將面臨財務報表揭露及稅務之申報義務。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今日舉辦「OECD 支柱二-戰略思維、因應策略及稅務解析」實務研討會,介紹支柱二規則計算及適用方式,協助企業管理階層建立戰略思維。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際及併購重組稅務諮詢服務部門執業會計師周黎芳分析支柱二在財務稅務環境下應建立之戰略思維。企業除應先自我辨識集團各地區之適用範圍外,並判斷是否符合過渡時期國別報告避風港(TCSH)的條件,若分析處於高風險之租稅轄區,應立即採取行動,包括規劃、研擬資料蒐集策略,接着檢視及整理財稅資料與集團架構。
周黎芳提醒企業可能面臨的問題及風險,支柱二並非僅是企業財會部門的議題,其他部門也需因應相關議題,例如資訊或業務部門是否準備好支柱二的龐大資料要求、人資部門如何管理全球調動人力資訊等。此外,企業須留意未來如何揭露及申報財務和稅務資訊,及如何準確估計重大的額外稅負等情況。
周黎芳強調,金融業因應支柱二之挑戰,應思考五大重要議題。舉例如:1、金融業特定的稅務豁免/獎勵措施:因爲某些國內法規規定之稅收減免優惠,使有效稅率(ETR)低於15%;聯行間因透過OBU制度資金調度是否構成需額外應調整事項?2、常設機構(PE)風險:瞭解常設機構(例如海外分行)已納稅額是否已反映於所得稅費用;及是否有stateless PE須單獨記帳之議題? 3、海外稅額扣抵:海外所得之入帳方式爲何?對於被投資標的所扣繳的稅款是否有確實反映在帳上?
另外,金融業還需留意權益投資業務及短期投資組合、採用不同之會計選擇(Election)可能會導致不同的結果等議題。鑑於目前初步檢視國內金融業(尤其銀行業)的有效稅率大多介於8%~18%之間,整體偏低,建議各公司應儘快審視自身是否有支柱二之影響。
至於集團如何降低因應風險?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際及併購重組稅務諮詢服務部門執行總監馮葦祺提出三大思考路徑,1、利用避風港:尋找避風港和GloBE規範的差異,讓低稅賦地區能得到避風港保護,例如支付利息費用給有抵稅工具的高稅賦公司。2、利用扣繳稅或遞延所得稅費用重新分配:例如將所得分配至有虧扣公司。3、商業模式或架構調整:避開計入所得法(IIR)和降低否準扣抵法(UTPR)的影響。
馮葦祺指出,調整架構及商業模式降低支柱二影響,有一定的成本和風險,需要多個部門討論合作,可趁機處理尚未處理之非支柱二稅務議題,例如一同分析處理臺灣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CFC)所得議題,或在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QDMTT)區域,嘗試申請額外稅務補助;又因爲支柱二規範仍會持續更新,策略也需做調整,建議企業需要有工具輔助,快速模擬測試以瞭解變化帶來之影響。
安永美國 (Ernst & Young LLP)稅務服務部經理李璇,解析支柱二在企業資料系統將面臨之挑戰與因應方案。爲了支柱二計算與申報GIR所需資料蒐集,企業實務上可能面臨的痛點,爲組織架構資料不完整,可能存在數個ERP系統(例如:公司過往有併購、收購情形)、各系統間資料是否能有效串聯等。李璇建議企業有兩階段因應,第一步是評估與分析:初步評估CbCR避風港之適用、舉辦支柱二相關教育訓練、針對低稅負租稅管轄區執行GloBE模擬計算。第二步,審視支柱二相關申報要求對於公司資料蒐集、內部控制之影響,與審計會計師進行相關溝通,持續關注並維護OECD與各租稅管轄區支柱二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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