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在超商外遭抓手 回頭一看驚見遛鳥俠嚇呆

高雄一名男子當街遛鳥,遭到移送法辦。(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陳姓男子前年在高雄一間超商前看見落單女子,便脫下自己的褲子遛鳥,還伸手觸碰女子的手求關注,嚇得女子報警處理。高雄地院審結,依犯公然猥褻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2021年11月某日晚間於高雄市一處超商騎樓處,發現有名女子落單,便突然脫下褲子,裸露生殖器後,伸手觸摸該名女子的手肘求關注,讓該名女子深感不適,立刻前往警局報案。

高雄地院審理時,該名女子證稱,當時陳男脫下褲子遛鳥,她嚇到想離開現場,但陳男就用手碰她,讓她覺得很噁心等語;法官認爲,陳男裸露生殖器的地方屬於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聞的場所,依社會一般通念來說,陳男所爲在客觀上足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心,的確屬於猥褻行爲。

法官指出,陳男爲成年人,卻於公衆場合公然猥褻,不僅破壞社會善良風俗及法律秩序,顯然缺乏對女性的尊重,實在不該,但念及陳男犯後認罪,兼衡犯罪動機、目的等情狀,依犯公然猥褻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