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吸笑氣窒息不治 男同事涉過失致死被訴
北檢(陳志賢攝)
陳姓男子前年和女同事相約吸笑氣,女同事突癱軟趴,陳男對她施作CPR無效,最後女同事因笑氣副作用窒息不治,臺北地檢署今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陳男。
檢方調查,從事美髮工作的陳男,去年1月和女同事相約到他5樓住處吸笑氣,當陳男叫女同事幫忙灌氣時,女同事沒回應,陳男好奇進房查看,發現女同事已趴在氣球上,一動也不動。
陳男驚慌之餘,打電話跟友人求救,友人建議打119,但陳男擔心曝光,找乾媽幫忙,陳對女同事做CPR無效後,2人合力將女同事搬下樓,卻一時失手,害女同事落跌樓下,不得己之下向119求救。
但女同事送醫後,因吸入嘔吐物導致窒息不治,檢警相驗認定死者應就因爲吸食笑氣中毒,因姿勢關係不慎吸入自己的嘔吐物窒息。
檢方認爲,陳男早知吸笑氣可能讓人致生危險,就有義務隨時觀察注意,防止危險發生,事後又延誤送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