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遛2狗未系狗煉失控 浪貓遭活活咬死 民衆怒PO網

▲基隆市百福公園傳出有民衆遛狗未繫好狗煉,任由2只兇猛的狗把浪貓活活咬死,民衆憤而將錄影畫面PO網,直指已觸法,希望能將飼主移送法辦。(翻攝畫面/徐佑升基隆傳真)

▲市議員曾怡芳表示,曾經飼養的小狗也是慘遭未栓好的大狗咬死,因此能感同身受。並呼籲飼主一定要繫好狗煉,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翻攝畫面/徐佑升基隆傳真)

基隆百福公園傳出虐死貓事件!有民衆帶狗至百福公園遛狗,卻疑似沒有綁好牽繩,任由兇猛的狗狗將流浪貓活活咬死,民衆憤而將錄影影像PO網到基隆臉書社團,希望能肉搜到不負責任的飼主,希望可以移送法辦。對此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長陳瑞濱表示,該行爲恐已違反動保法,嚴重要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基隆臉書社團近日有民衆貼文指出7日晚上8點半左右,在七堵百福公園停車場附近,有民衆帶2只狗遛狗,卻都沒綁牽繩,竟放任兇猛狗兒咬死貓咪,相當危險,並表示若被咬的是小孩怎麼辦?

另有民衆表示,看到流浪貓被這樣咬死,同樣是養毛小孩的飼主難道不會心痛?只見影片中貓被兇猛的狗咬到甩來甩去心好痛,最後貓咪慘被咬死了也沒通報處理就離開,相當可惡。也有民衆指出,寵物沒系牽繩傷害其他動物依法是有罰則的,建議肉搜這位飼主送辦。

市議員曾怡芳針對此事表示,看到影片真的很悲痛,身爲愛護毛小孩的一份子,真的不忍直視,並指出其先前也有飼養小狗,也是慘遭未栓好突然衝出的大狗咬死,非常感同身受。曾也呼籲民衆,遛狗務必要繫好狗繩,今天萬一被咬的是孩子,那後果絕對不堪設想,也希望飼主可以將心比心,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動保所長陳瑞濱表示,依據《動保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如果放任狗咬動物沒阻止,就違反動保法第6條,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依第25條送地檢署偵辦。

陳瑞濱說,依據內容情節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罰金20萬元至200萬元。針對本案動保所將調查飼主資料,請其到案說明,再依法送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