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8日指出,在押的高檢署女檢察官陳玉珍羈押期即將期滿,特偵組已在4日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延押,法院將擇日開庭。
特偵組去年11月12日以貪污被告身分傳喚陳玉珍,陳玉珍否認犯罪,檢方訊後認定她向電玩業者施永華收賄明確,予以當庭逮捕,並在13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裁準。
特偵組指出,陳玉珍羈押期限將在1月12日到期,且尚有相關犯罪事實仍待釐清,認定陳玉珍涉犯貪污重罪,仍有逃亡、串供及滅證之虞,原羈押原因依然存在且無法以具保代替羈押,因此在1月4日函送延長羈押聲請書及相關卷證,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延長羈押。法院收案後,將擇日開庭,做出是否延押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