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體弱「隨時會猝死」 獸父仍狠心性侵:到閻羅王那裡再說
▲女兒體弱有隨時會猝死的可能,獸父仍狠心性侵:「到閻羅王那裡再說。」(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臺北市一名狼父2018年6月不顧女兒患有心臟病、身體虛弱且隨時有猝死可能,趁女兒在房間熟睡闖入並性侵得程,過程中女兒驚醒並問「爲什麼要這樣對我」,他還回「到閻羅王那邊再說」。臺北地院審理案情,依強制性交罪嫌,判處狼父有期徒刑5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顯示,20多歲受害女子患有先天性心臟病,2018年5月該疾病發作北上住院治療,出院後住在父親位於臺北的承租套房養病,不料父親見她身體虛弱,2018年6月趁她熟睡之際,強行脫去她的衣物並性侵得逞。受害女子逃離承租套房後,馬上聯繫男友訴苦,並在男友的陪同下到警局報案。
狼父出庭時否認犯案,表示當天他在租屋處,只有與另名陳姓女子發生關係,並非女兒,而且他當時因爲毒品案,人在臺北地檢署接受偵訊,有不在場證明。受害女子則證稱,她當時醒來有問「爲什麼這樣對我」,父親還回答「到閻羅王那邊再說」,並把精液射在她的胸、腹等部位。
臺北地院法官審理案情,受害女子除了能詳細描述案發情況,驗傷時也在胸、腹與下體等採集到父親DNA,加上醫師病歷記載,女子有心臟衰竭隨時猝死的可能,四肢肌耐力不佳且身體孱弱,如此情況除非遇到重大變故,否則不可能冒生命危險,也要逃離父親的承租套房。
至於男方指稱的「因爲毒品案,人在臺北地檢署接受偵訊」。法官認爲,承租套房的位置距離北檢相當近,犯後再去開庭的時間綽綽有餘,因此不採信父親辯詞,審酌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狼父有期徒刑5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