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道路掛鏡子、鬼頭吊樹上」 男鄰嚇到收驚怒告 判決超翻轉
王男因爲女鄰居道路放鏡子、樹上掛麪具行爲,嚇得4次到宮廟受驚,7次看診。(示意圖 / shutterstock)
高雄市一名王姓男子與黃姓女子同爲鄰居,兩人之間同時存在鄰里糾紛。2022年3月,黃女先於社區道路上、面朝他家方向故意置放一面鏡子;4月時又將「鬼頭面具」懸掛於他家門前的樹上,王男驚嚇不已,甚至爲此跑到宮廟收驚、就醫,亦憤而提告,對黃女提出10萬元精神賠償。經橋頭地院審理,認爲黃女所爲與王男收驚、就醫並無直接關聯,最終判王敗訴,黃女免賠,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王男與黃女同爲鄰居,二人長期以來亦存在鄰里糾紛。2022年3月間,黃女於居處前社區道路上,朝王男住家方向擺放一面大鏡子。於王男對臺灣民俗認知中,鏡子擺放的位置大有禁忌,他亦指稱因爲光線反射、映照身影導致他徹夜難安,心生恐懼,且同時嚴重影響行車安全。
同年4月,黃女竟又將「鬼頭面具」高高懸於王男住處開門即可看見的樹梢上,王男心生恐怖,更爲此特意4次至宮廟找師傅收驚安神,同時亦至身心科就診7次,前後花費6520元。另,王男亦向法官求償訴訟車馬費760元,以及精神撫慰金3000元,合計一共請求1萬280元賠償金。
黃女解釋,之所以擺放鏡子,是出於王男故意用車燈照她住家,並強調鏡子並非擺放社區道路。針對「樹上掛鬼頭面具」一事,黃女則因王男餵食飼養之流浪貓喜歡跳到樹上,導致落葉髒亂,無奈之下才以此方式試圖嚇跑流浪貓。經王男報警處理,黃女亦稱她已將該面具從樹上摘除,並拒絕王男提出的賠償要求。
經橋頭地院審理時,依據Google街景檢視雙方住處,確認王男出入時確實可看到鏡子及面具。法官認爲,鏡子面積龐大,確有造成反光之可能,然一般人是否因鏡子反光而心生畏懼,甚至必須爲此收驚、就醫一事尚有疑慮。
另,橋頭地院法官表示,王男所言「鬼頭面具」,實則爲「抖音綠魚頭套」,可見本身並非特意用以驚訝他人之物品,難認是否已達必須收驚、就醫之嚴重程度。
橋頭地院最終審酌,王男雖有身心不安之情形,是否透過收驚即能改善一事,尚且存有疑義。鑑於雙方早已存在糾紛,王男擔心鄰居要對自己做不好之事等語,或其提出之診斷證明記有「有壓力反應、恐慌症、焦慮」等症狀,實難將其身心不安之原因歸咎於黃女之鏡子及面具,因此判王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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