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驚呆!洗香香竟有手機伸進來 男同學偷拍慘了

女大生洗澡時發現遭到偷拍,憤而對男同學提告。(AI生成圖)

嘉義一名女大學生小萱(化名),2023年12月15日借住蔡姓男同學的住處,隔天凌晨3時許,小萱去浴室洗澡時,卻突然發現浴室牆面上方的空隙,有手機伸進來偷拍,小萱洗完澡後追問,蔡男對於犯行坦承不諱,小萱不甘受到侵犯,憤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蔡男所爲犯刑法第315條之1第1項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依蔡男與小萱之陳述,可認在小萱洗澡期間,蔡男先後有數次拿手竊錄,但考量地點均相同,皆是利用小萱洗澡同一時段內,在甚爲密接的時間所爲,應屬基於單一犯意。

法官審酌,蔡男是具有相當智識能力、判斷能力之成年人,與小萱當時是大學同學,當知洗澡沐浴非屬能讓他人見聞之活動,蔡男所爲並非可取。考量蔡男犯後始終坦承犯行,雖有意願與小萱調解、和解,但小萱無此意願,因而未能達成調解。

法官認,蔡男供稱竊錄影像約5、6秒,有拍到小萱沒穿衣洗澡之內容,但事後已經將影像永久刪除,且並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蔡男仍有留存檔案,甚至上傳、公開等。

法官日前依法簡易判決處刑,蔡男犯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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