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幫詐團「打工」賺7200元 下場被判關2年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南部一名女大生小花(化名)去年6月間將自己的金融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並依照詐團成員指示,將贓款拿去購買虛擬貨幣,再匯入指定虛擬貨幣錢包地址,事後獲得7200元報酬。9名受害者發現被騙之後,憤而報警處理,小花也因此挨告,日前被法院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小花因涉及詐欺案件,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檢方起訴書中記載,小花透過LINE與2名詐團成員聯繫,並在去年6月間將自己的金融帳戶提供給詐團使用,短短3天之內共有9人受騙上當,遭詐金額總計爲56萬2000元;接着,小花依照詐團成員指示,將帳戶內的贓款拿去購買虛擬貨幣,再匯入詐團指定的虛擬貨幣錢包地址,涉嫌協助製造金流斷點,隱匿犯罪所得,事後還獲得7200元報酬。

後來9名受害者驚覺被騙,立刻報警處理。小花的帳戶被通報凍結,她才自行投案。

法官認爲,小花沒有透過正當方式賺錢,反而貪圖不法利益,以多人縝密分工方式實行詐欺犯罪,導致9名受害者的財產法益受損,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行,具有悔意,也已經與其中3名受害者達成調解,最終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9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合併應執行刑期爲2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