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設施蓋違建當農舍住 陳俊宇道歉:做了不好的示範

針對「楊桃集貨場」農業設施加蓋違建,當成農舍居住,民進黨宜蘭立委候選人陳俊宇今天再度道歉,坦承「做了不好的示範」。記者戴永華/攝影

對於把農業設施「楊桃集貨場」加蓋違建當成農舍居住,民進黨宜蘭立委候選人陳俊宇今天再度向縣民道歉,坦承「做了不好的示範」,會拆掉該拆的違建,因農業設施並非農舍,未來這個房子如果沒有在合法的情況下,「我不可能再搬進去住」。

陳俊宇陣營今天召開記者會,批評國民黨不會抹黑就不會選舉,針對地檢署已經不起訴的案子,一再冷飯熱炒,重施故技,可見國民黨選情告急,奧步盡出,請回歸理性正常選舉。

民國91年8月拿到使用執照的楊桃集貨場,申請政府補助蓋在陳俊宇的土地上,依規定使用10年後的地上建築才能歸地主所有;但當時興建集貨場農業設施時,比較像是蓋農舍的形態,更被質疑該農業設施在拿到使用執照後加蓋違建,陳俊宇後來也搬進去住。

縣政府104年查到沒有農地農用,開罰6萬元;後來又查出屋子後面的雨遮及前面廣場硬鋪面是違建,陳俊宇今年7拆除;最近又被指出沒有拆乾淨,10月通知他二樓的270平方公尺都是違建,也要拆除,陳俊宇認爲違建面積出入太大,正要求重新會勘。

陳俊宇今天在記者會表示向縣民頭家報告,未來這間房子只要縣政府提出違規的部分,他一定配合改善,就算拆到這個房子剩下1坪,他也會配合。

他也再次向縣民頭家說「歹勢」,之前搬進去住,真的是做了「不好的示範」,未來這個房子如果沒有在合法的情況下,「我不可能再搬進去住」。

競總副主委陳金德也說,楊桃產業沒落楊桃樹砍了,集貨場就沒有使用,陳俊宇因爲結婚了,弟弟也結婚了,所以纔有搬進去住的這件事,陳今天已經是第二次來表達自己的愧疚,當初20幾年前年輕,做了不好的示範,農業設施不能當農舍使用,所以陳俊宇再度表達愧疚之意。

另針對違章部分,陳金德說,民國104年及105年左右,縣政府公文指出兩大違章,包括後雨遮及前廣場硬鋪面,已全數拆除;10月又請員山鄉公所再去看違章,這部分若縣府確認違章,一定也會如數拆除;至於楊桃集貨場屬於農業設施,不是合法的農舍,陳俊宇永遠不會搬進去住,作爲一個將來要參與立法的人,用最嚴格的標準自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