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 「大克蟎、陶斯鬆」即起禁用

▲食藥署今天發佈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示意圖/路透)

文/中央社

食藥署今天發佈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包括增列大克蟎及陶斯鬆爲公告禁用農藥,增修訂克凡派等11種農藥於禽、畜產品殘留容許量,多數規定即起適用,加強食品殘留農藥管理。

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內容爲增修訂亞醌蟎等21種農藥於135項農作物殘留容許量、刪除益發靈農藥12項殘留容許量、增列貝萊斯芽孢桿菌N17、液化澱粉芽孢桿菌PMB01爲得免訂殘留容許量農藥。

這次也增列大克蟎及陶斯鬆爲公告禁用農藥,以及增修訂克凡派等11種農藥於禽、畜產品殘留容許量。

食藥署食品組長蔡淑貞告訴中央社記者,農業部公告農藥大克蟎自民國107年8月1日起禁止製造、加工、分裝、輸入、輸出、販賣及使用。

至於陶斯鬆,農委會(現爲農業部)則是111年4月15日起禁止輸入及製造,113年4月1日起禁止輸出、販賣及使用。蔡淑貞說,不論是大克蟎或陶斯鬆,近年已陸續不準農民使用,食藥署參酌農產品儲架期,配合增列大克蟎及陶斯鬆爲公告禁用農藥。

蔡淑貞表示,今天發佈的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多數規定即日起適用,刪除殘留容許量規定則有緩衝期。食藥署持續監測市售農產品農藥殘留,如發現違規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開罰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