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妹整型變成嘴歪朝天鼻怒告醫 法官:個人感受不同免賠
小美認定美容手術搞到她嘴歪、朝天鼻,求償60多萬元,法官採信無醫療疏失,認定個人主觀感受不同,判免賠。(資料照片)
小美控告在2019年間去割雙眼皮、隆鼻,竟搞到嘴歪及朝天鼻,重修手術後惡化,對診所及醫師求償撫慰金50萬元、返還手術費13萬餘元,並回復原狀。法官委託醫審會鑑定認定無醫療疏失;術後照片無顯著不對稱、歪曲變形,個人主觀感受不同,不能因未達預期就認定是醫療疏失,一審判駁回,仍可上訴。
小美控訴,她在2019年4月6日由陳醫師幫她做雙眼皮及隆鼻修鼻翼手術,陳醫師未經她同意,縫合手術時竟擅自調整人中,導致她嘴無法對齊、明顯地朝天鼻及歪嘴:同年10月2日作重修手術,術後回診6次,惡化導致失眠及呼吸困難。
診所供稱,在2019年3月5日門診時,確認手術治療風險及審閱手術同意書,陳醫師兩次手術都符合醫療常規,也未調整人中位置,還診斷嘴巴歪斜是因病毒感染,造成顏面表情過度放電或痙孿,建議到醫院診治,但小美並未採納。
法官檢視小美與診所院長對話,院長除說明術後狀況及形成原因外,小美要求:「一定要把我救回去喔」,院長答覆「一定百分百」,還一再安撫她情緒。經病歷及醫審會鑑定結果認爲,醫師的處置過程符合醫療常規,且病歷,手術同意書及手術紀錄均未紀載修正嘴歪一事。
法官認定小美請求賠償撫慰金50萬元、2次手術費用13萬5千元等並無理由,都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