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包頭市最新人事任免
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董智勇辭去包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4年7月15日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接受董智勇提出辭去包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報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劉海泉辭去包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4年7月15日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接受劉海泉提出辭去包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報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齊秀麗辭去包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4年7月15日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接受齊秀麗提出辭去包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報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4年7月15日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任命
陳鐵英爲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瓊、苗耀光、姚培清、董存瑞、強威爲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徐友清爲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
賀龍爲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
劉 琨的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
張金厚的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趙雅、胡靜、高之榮、魏立堅的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
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4年7月15日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林 立爲包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田科瑞爲包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石鐘琴爲包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李 忠爲包頭市民政局局長;
石麗娜爲包頭市商務局局長;
趙 雅爲包頭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
決定免去
徐 行的包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職務;
趙 娟的包頭市民政局局長職務;
馮桂莎的包頭市商務局局長職務。
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24年7月15日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免去
樑立衆的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宋文海的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杜宏林的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馬湛盛的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夏經坤的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20號)
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代表資格變動以來,青山區代表團的裴建軍、東河區代表團的李國維、昆區代表團李易楠,因工作崗位調整先後調離包頭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裴建軍、李國維、李易楠的代表資格終止。
由昆區選出的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趙雅,因工作調整,本人提出辭去代表職務,2024年6月19日,昆區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接受其辭職。由固陽縣選出的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張金厚,因工作調整,本人提出辭去代表職務,2024年6月20日,固陽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接受其辭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趙雅、張金厚的代表資格終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趙雅的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委員的職務相應終止;張金厚的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職務相應終止;李易楠的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的職務相應終止。
本次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變動後,包頭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332名。
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7月15日
來源:包頭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