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收到股東切結書 董監變更完成

NCC表示,7月底已收到鏡電視全體股東不賣股切結聲明。圖爲2022年5月6日,鏡電視在臺北內湖舉辦開臺典禮,董事長鄭優(前排右三)、鏡週刊社長裴偉(前排左三)與其他嘉賓出席與會。(本報資料照片)

不甩外界諸多質疑,通傳會(NCC)6月底通過鏡電視上架及董監事變更案,要求8大股東須切結不賣股、不找人頭。對時力立委陳椒華昨指許多大股東承認已賣股,NCC昨表示,7月底已收到鏡電視全體股東切結聲明,董監事變更程序全部完成。

NCC於6月底許可鏡電視董監事變更案,7月中旬寄出處分書,8大股東需在1個月內,即8月底前提交切結書。NCC說,股東切結書已在7月底收到,董監事變更程序完成,後續將依照《衛廣法》,及鏡電視執照申設時所設附款,持續監理。

鏡電視最初於2022年4月12日提出負責人變更案,針對外界對鏡電視所提檢舉,如疑有人頭代持、中國資金等違反鏡電視執照申設附款或其他法規問題,NCC表示,已多次請鏡電視經營團隊到會陳述意見,並請金管會、投審會、法務部、陸委會、國安局等單位協助調查,皆尚無證據證實鏡電視違反相關規定。

NCC強調,就外界關切及該公司內部檢舉事項,已儘可能進行行政調查,在同類型申請案中,用最嚴格審查密度及強度。且「股東持股不得轉讓」爲2022年1月19日同意許可鏡電視申設的重要條件,在今年6月28日以「附加停止條件許可鏡電視公司負責人變更」,是更周延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