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熱忘風險 資深警:冷靜查案更重要
員警攔檢車輛常遇各種突發狀況,員警反應不當可能讓自己、盤查對象或其他用路人陷於危險。(新北市警察局提供/王揚傑新北傳真)
員警攔查車輛遇「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或犯罪之虞」,而駕駛人拒絕接受查察,研判確有必要時得實施強制力。雖部分狀況能以追蹤稽查、通報攔截圍捕、逕行舉發等手段達到執法目的,但員警在正義感驅使下,往往想要迅速查緝,而忽略其他風險,資深巡佐直言這就是「一時腦熱」,事實上冷靜查案的方法更重要。
該巡佐說,剛從警專畢業前幾年,每次路上遇到違規總會直接走到路中間以身擋車,若駕駛聽從指示停車還好,若敢不停車,他絕對硬擋將駕駛拖下車,因爲心裡想「警察攔你,你敢不停!」但經過近20年洗禮,他已不再如此不顧一切,並非使命感消失,而是明白查案方法更重要。
新北市警察局長廖訓誠表示,面對「路檢及攔查遇停車不配合拒下車」,最重要的是敵情觀念和警戒度需再提升,包括過程中不可將頭、手伸入車內;不可攀附方向盤、車身、拔車鑰匙或以身擋車等;尤其在受檢車輛未靜止熄火前,均應視爲有衝撞危險,應隨時準備撤離或尋求掩護。
廖訓誠說,教育訓練也好、案例教育也好,現場狀況瞬息萬變,加上每位同仁現場反應有差異,僅能儘量要求遵守敵情觀念的大原則、熟稔標準動作、重複實施狀況演練,讓正確執勤觀念與習慣深植成爲同仁慣性。
此外,含依託咪酯的「喪屍煙彈」肇禍頻傳,行政院今年11月27日公告依託咪酯列爲二級毒品,喪屍煙彈具備價格便宜、解各式毒癮及吸食方便等3大特性,1顆煙彈價格約1300元上下,遠較安非他命、K他命廉價,警政署已下令嚴查。廖訓誠也特別提醒基層同仁攔檢查緝時,要牢記保護自我安全絕對是第一優先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