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約女友人到家吃早餐卻硬上 辯稱「以爲要我更積極」

新北市薛姓男子2020年邀約多年朋友小美(化名)到住家吃早餐,卻硬上對方,新北地院近期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薛男2年徒刑、緩刑5年。(蔡雯如攝)

新北市薛姓男子與小美(化名)是多年朋友,薛男2020年11月間邀約小美到三重住家吃早餐,趁着小美在臥房牀鋪休息時,強行環抱,並觸摸對方下體,儘管小美強行拒絕抵抗,但薛男仍不顧小美意願,性侵得逞,未料薛男偵訊期間卻屢屢否認犯行,辯稱「小美雖然跟我說不要,但我以爲她的意思是要我更積極主動」,新北地院近期判決,依強制性交罪,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

薛男2020年間找小美到住家吃早餐,小美吃完早餐後便到臥房休息,但薛男卻仗着體格優勢,環抱小美,並隔着衣物觸摸其身體和下體,儘管小美多次推開薛男,用手遮擋下體後明確喊出「我不要」、「不要這樣子」,但薛男仍用身體強壓小美,並將手伸進她下體摳弄,並脫掉她的內外褲,強行性交得逞。

經歷被好友性侵後,小美身心嚴重受創,不敢再參加任何社交聚會,也在親友的鼓勵下報警提告,並提出驗傷證明、與薛男的聊天紀錄。但薛男在偵訊期間都否認犯行,他指出,他當下認爲小美是同意他愛撫,雖然說不要,但他誤以爲是要他更積極主動,而他也沒有對小美性侵。

不過,薛男在審理期間態度卻轉變,除了承認性侵一事外,也與小美和解,獲得小美原諒。新北地院認爲,薛男是因無法控制情慾,短於思考而行爲失控,考量他犯後尚知坦承犯行、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且已給付部分賠償金,因此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另外薛男也需一次給付30萬和解金給小美,且須接受12小時法治教育課程,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