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醫下藥迷昏女實習醫 判囚5年半醫師證書也廢止

男醫師下藥迷昏女實習醫師判囚5年半,醫師證書也遭廢止,他提行政訴訟遭駁回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一家醫院李姓男住院醫師,因下藥迷昏女實習醫師,2019遭最高法院依以欺瞞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之罪判囚5年6月定讞,衛福部廢止李的醫師證書,他不服提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他敗訴確定。

2015年間,李男取得FM2藥品後,在醫院附近的咖啡店購買咖啡二杯,先將FM2摻入其中一杯咖啡後,以教導女實習醫師爲由,誘使她一起進入醫院安寧病房之醫師值班室內,向她佯稱欲請其喝咖啡,將下藥的咖啡交予她飲用。

女實習醫師喝下後20到30分鐘,即因藥力發作意識陷於模糊,隨即失去意識,而無法自由離開值班室;檢方起訴後,2019年最高法院將李男判刑5年6月定讞,之後衛福部廢止他的醫師證書,他提起訴願遭駁回,提起行政訴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李男敗訴,他不服提上訴,辯稱他以欺瞞手段,但卻與強暴、脅迫同視而仍處以廢止醫師證書之嚴厲行政處分,違反憲法上之平等原則,請求法官撤銷衛福部的處分,最高行政法院認爲原處分無誤,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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