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演員黃少華當雞頭 推2名未成年少女性交易
黃少華涉嫌誘騙2名未成年少女從事色情行業,被高雄地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判刑4年10月,併科10萬元罰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曾擔任國片《江湖》監製的黃少華,對外自稱在演藝圈關係良好、黑白兩道都吃得開,2019年在高雄設立經紀公司,誘騙2名未成年少女從事色情行業遭逮,黃少華被高雄地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判刑4年10月,併科10萬元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少華是駿興經紀公司的負責人,2019年間僱用2名男子,利用社羣網站物色未滿18歲的少女,引誘她們到高雄經紀公司上班,並輪流擔任司機,聽命黃紹華的指示,載送少女至各應召站與男客進行性交易。
據瞭解,有2位未成年少女抵擋不住金錢的誘惑,受騙進入黃少華的經紀公司,2人在「摸摸茶」店裡,除了脫衣陪酒外,還要幫客人手淫,甚至讓男客撫摸她們的身體,少女陪酒1次可以賺1千元,但黃少華可以從中抽取200元仲介費。
臺中警方接獲其中1位少女家人報案後,檢警循線破獲黃少華經營的經紀公司,將公司內的成員移送法辦,高雄地院審理時,黃少華還辯稱自己並不知道少女還爲未成年,但法官根據黃少華與旗下員工的對話紀錄截圖和少女的證詞,認定他的說法不足採信,因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判他4年10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