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男買槍付不出定金10萬 藍波刀砍死同學二審減刑

南投縣洪姓男子在去年間委由莊姓、廖姓國中同學買槍,欲轉賣槍支牟利,未料洪因付不出10萬元定金,與莊男口角後,衍生肢體衝突,洪事後因二度與莊口角,持預藏藍波刀砍殺莊6刀,莊傷重不治,一審認定洪涉犯殺人罪,判刑14年,二審今仍認定涉犯殺人罪,判刑度略減爲13年6月、褫奪公權9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南投縣洪姓男子與莊姓、廖姓男子是國中同學,去年5月間,洪因經濟拮据,有意以30萬元購買槍支後轉賣,委由廖男洽詢購槍管道,廖找上莊男後,莊要求洪在去年5月22日給付10萬元定金,洪因無力給付,去年5月30日晚間,洪等人前往一家禮儀社協商購槍事宜。

洪等人在禮儀社協調買槍時,洪、莊二人口角、肢體衝突,洪之後被莊男載往南投縣住處取購槍款,雙方因故再起爭執,洪拿出放在斜揹包內、長約30公分的藍波刀,砍殺莊男至少6刀,莊男因失血過多,倒臥在車旁血泊中,莊男經送醫後急救無效身亡。

一審時洪男辯稱,殺同學時因躁鬱症有發作,當下只是想捅被害人幾刀,「一抓狂什麼都不管了」,一審依殺人罪,判洪14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

全案上訴臺中高分院後,今天審結,仍認定洪涉犯殺人罪,但刑度略減爲13年6月、褫奪公權9年,仍可上訴。

南投縣洪姓男子去年持藍波刀砍死國中同學,臺中高分院今判他13年6月徒刑。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