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同事是偷拍狼!OL茶水間聊天被拍裙底 崩潰提告
北市一名男子偷拍女同事遭逮,需面臨1年有期徒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一名潘姓男子偷拍成性,自2019年起趁着與多名女同事聊天的過程,數度以手機偷拍、錄影裙底風光或胸前共計89次,經女同事發覺後報警處理。刑事部分,潘男遭判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則須賠償2名女同事各20萬、2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潘男現任職於北市某間公司,2019年2021年期間趁着與3名女同事聊天的過程中偷拍,地點包括茶水間、會議室、座位、餐廳等,潘男都會偷偷開起錄影模式,把手機伸到女同事的裙底或胸口探風光,直到犯行曝光後,女同事們報警處理,一查之下才得知潘男在前公司時,也曾偷拍女同事。
潘男接受警詢時坦承犯行,檢方覈對證人證述認爲情節相符,再加上有動態影片、照片以及潘男的手機等證物,認爲潘男的自白與事實相符,依妨害秘密等罪將其起訴。
刑事部分,法官認爲潘男只爲了滿足個人私慾,便竊錄共4名女同事的身體私密部位,嚴重侵害他人隱私,造成被害人身心恐懼,破壞社會善良風俗,考量其認罪,依妨害秘密等罪,應執行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
民事部分,其中2名女同事提起民事求償,法官認定,該2名女同事被偷拍後,因精神焦慮恐懼而需前往醫院就診或接受心理諮商,求償合理,酌情後判潘男需賠償女同事各20萬、2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