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媽媽桑」欠臺費遭持槍虐打6小時 8煞強拍裸照塞後車廂

劉姓男子遭林男等8人凌虐。(翻攝自爆料公社)

桃園一名劉姓男子平時打扮成女性,因積欠一名姓伊帆男公關臺費,惹怒林姓男子等8人,衆人去年1月28日強擄劉男到汽車旅館內毆打,林男的楊姓乾妹、江姓女友更拉扯頭髮,林等人強逼脫光拍攝裸照,上傳凌虐影片至《爆料公社》,士林地檢署日前依擄人勒贖、傷害等罪起訴林等8人。

23歲伊帆姓男公關,常接劉男轉介的生意,但劉男卻不支付坐檯費,而劉男除與男公關有糾紛外,又積欠25歲林姓男子債務,林等人得知劉男藏身在桃園一處汽車旅館內,分乘3輛汽車前往逮人,並拿出空氣槍、棍棒毆打,37歲貼膜店林姓老闆交代小弟「你們可以打劉,不要打死就好」。

林等8人將人押往另一間汽車旅館私刑凌虐,其中楊女、江女以小刀刮腳背、空氣槍射擊劉男,要求將手機解鎖,打電話給家人,叫劉男的弟弟先帶20萬贖人,再拿30萬解決,並嗆「你爸媽咧?你媽電話給我,卡片密碼給我,快點!」

楊女徒手呼巴掌,要求劉男脫下內褲,揚言沒交錢就不能回家,並下跪磕頭道歉,而男公關伊帆則拿出手機錄影,以供日後要脅,林男、江女更將劉男押往蘆洲貼膜店交給林姓老闆。

林等5人接着持刀逼迫下跪,並稱「好像不知道怎麼跪」價碼提高到60萬,才贖回影片,江女更拉扯劉男頭髮稱「去借小額,50萬拿出來」等語,經過6個小時,林指示先以膠帶捆綁劉男,叫他自己進入汽車後行李廂,載往汐止一處工廠,但因跑錯地方,遭警衛發現有陌生人進入,報警後救出劉男,劉男頭皮3公分撕裂傷、右眉右眼眶瘀傷,左手掌腕挫傷腫起,整起案件因而爆發。

檢方認爲林等8人共犯擄人勒贖、傷害等罪,其中江女因搶走劉男的手機、2只戒指,涉犯強盜罪,而林姓貼膜店老闆事發後,看到媒體大肆報導,爲了逃避刑責,謊稱另一名林男的身分應訊,多加一條僞造文書罪,均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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