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通報一市民騎自行車沒牌照被罰50元:已撤銷處罰,追究當事民警執法過錯責任

(原標題:南京通報一市民騎自行車沒牌照被罰50元:已撤銷處罰,追究當事民警執法過錯責任)

“南京交警”微信公衆號4月24日消息,近日,南京一網民反映騎自行車上路因無牌被罰50元,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即組成調查組開展調查。

經查,4月9日17時46分,我局民警在中山路長江路路口執勤時,發現當事人王某逆向騎行自行車,對其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爲予以警告處罰,並對其無牌上路行爲予以罰款50元處罰。

按照2024年1月1日施行的《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自行車不再屬於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上路無需上牌。據此,我局已撤銷針對其騎行無牌自行車上路行爲的處罰決定,並對當事民警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對此次執法暴露出的問題,我局將以案爲戒、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法制培訓和執法監管,不斷強化執法能力建設。感謝廣大網友和媒體的監督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