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匯悲劇發生不到一個月,又一個女孩被父親在天黑後帶到了沙灘上

南匯女童在海灘走失這件事,我前後寫過兩篇文章。

當時我就認爲這個事件有很壞的示範性:父母因爲過失疏忽導致孩子死亡,是否完全不用承擔責任?如何界定父母是無意疏忽,還是存心置幼兒於危險的境地。

南匯女童失蹤事件曾經鬧得很大,掛在熱搜好幾天,全網熱議,幾乎所有人都知道了這事。等於放大、發酵了這個事件的影響,給了很多“心懷不軌”者以啓發。

有重慶推親生兒女墜樓的獸父在前,我們不得不承認,不是所有父母都愛孩子,對於有些人來說,兒女是負擔,是累贅,是恨不得除之而後快,影響自己奔向幸福的絆腳石。

南匯女童的爸爸竟然逃脫了被問責,可憐4歲小女孩芳魂在海上飄零了三日,才被發現。網友惋惜孩子,也極有同情心地剋制住了指責爸爸的言辭。人們說:這家人已經失去了女兒,夠痛苦的了,不要再指責他,懲罰他,讓這個悲慘的家庭雪上加霜。

不知道南匯的爸爸有沒有從喪女的陰霾裡走出來,短短一個月,他應該還會抱着小兒子,懷念一下曾經承歡膝下,乖巧漂亮的大女兒吧。

而有的人已經迫不及待了。

南匯女童是10月5號在海灘走失的,11月4號,另一個悲劇在廣西悄悄上演。

11月4日晚上8點20分,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接到報警。六歲女孩廖某在沙灘走失。

女孩6歲,身高1.2米,有自閉症。事發當時,她的父親抱着不到五歲的小兒子,帶孩子去海灘“散步”。女孩一開始在父親視線範圍5米內,突然跑走,父親抱着弟弟,沒追上。之後即刻報警。11月8日,女孩的屍體已被發現。

以上爲已被覈實的信息。要素過多,無力吐槽。

首先,女孩不是正常孩子,是有自閉症的孩子。有自閉症的孩子,又被稱爲星星的孩子,他們和正常孩子是不同的,他們無法和包括父母在內的任何人進行正常的交流。同時會有一些常人無法理解的刻板行爲,無視危險的舉動,比如衝到馬路上完全無視往來的車輛等。

養育一個自閉症孩子,需要父母付出大量的心血和精力,一不留神,他們就會闖讓父母無比頭疼的禍來。更令人絕望的是,照顧一個小嬰兒,看着他一點點長大,是一件充滿希望的事情。然而養育一個自閉症孩子,看到的不是希望,而是絕望。就算父母可以爲了他犧牲一生,總有一日父母要走在他前面,到那時,他又該如何?

其次,她有一個弟弟。或許這未必是一個重男輕女的案例,只是父母已經有了一個正常的,令人充滿希望的孩子,星星的孩子,就顯得很多餘,留下來只會成爲這個家庭的負擔和拖累,甚至影響到弟弟的人生。畢竟誰會想嫁給一個註定要負擔自閉症姐姐的男人。

第三,黑黢黢的大晚上8點,這個男人帶着一雙兒女逛海灘。這是最最詭異離奇的地方。別說爹媽帶孩子,就是一男一女幽會,都不大會選這種地方——又冷,又黑,風又大,又危險。隨便你們怎麼編,都編不出一個合理的理由。更何況兩個孩子裡,一個很小,還不到5歲,另外一個有自閉症,發作的時候根本不會聽父母的指令。不管是不是父母,都不會選擇一個人帶這麼兩個孩子出去,更別說是晚上無人的海灘了。

第四,按照廖爸爸的說法,看到女兒跑起來後,他抱起兒子去追女兒。一個正值壯年的男人,就算抱着個孩子,也不至於追不上一個六歲的小女孩吧?如果是真正愛孩子的父親,首先就不會鬆開自閉症女兒的手(實際上自閉症兒童是不建議帶離日常生活環境的,他們會失去安全感,嚴重懷疑爸爸並不是主要養育者,他說不定平時都不管孩子),其次女兒開始跑向大海的時候,自閉症的女兒不能聽話,5歲的小兒子總可以讓他站一下下,然後爸爸衝上去撲倒女兒,前後也就不到30秒的事情。

不過說這些都是多餘,真要愛護女兒,就不會大晚上把孩子帶海灘邊了。

先有南匯女童溺亡,父親不擔責;其次是自閉症女兒+健全的弟弟;最後地點在天黑後無人的海灘;這麼多條件湊在一起,不是預謀的概率幾近於零。

一個月,南匯女童走丟剛好1個月。按理說,就算爸爸真存了不軌之心,也要避避風頭,過個一年半載,等輿論徹底過去,再動手。可是這個父親,別說一年,就是一個月,一天都等不得。他是眼睜睜看着女兒跑進了海里再報警的。黑暗的大海吞噬了他的女兒,不知道他那時候又是怎樣的心情。

第二例了!一個月兩例,連環殺人案的模仿作案,頻率也不過如此。

還能無動於衷嗎?是不是要讓那些獸父禽母,在真正因此受到懲罰之前瘋狂下手,讓無辜的稚子一個又一個地上演“消失的孩子”,把海洋變成幫兇,把海灘變成行刑場,這事纔會被真正重視起來?

多麼可怕!因爲曾經給予孩子生命,就可以肆無忌憚剝奪?

最後,星星的孩子回到了大海的懷抱,希望她能做一個無憂無慮的海的女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