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涉襲胸摸臀4妙齡女子 羈押49天起訴

20歲男大生涉襲胸摸臀4妙齡女子,遭檢方羈押49天后起訴。(檢方提供/陳淑芬臺中傳真)

20歲李姓男大生在今年2月間涉鎖定妙齡女子尾隨襲胸摸臀,連犯3案,遭警查獲,檢方以有反覆實施之虞法官聲請羈押獲准,並追出他另進某科大圖書館,對1名女大生下手。臺中檢方將李男羈押49天后,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在押的李男移審臺中地院,法官裁定以2萬元交保。

起訴書指出,20歲住在南區的李男,是中部大學的大二生,他自今年2月24日下午6時許在臺中市南區學府及忠孝路口附近,一路尾隨1名年輕女子到1家大型連鎖健身中心扶梯,趁該名女子走下手扶梯之際,從後方伸手襲臀,得逞後立即逃離現場

李男食髓知味隔天中午在南區大樓住處等候,見1名年輕女子返家即尾隨進入樓梯間電梯口,趁女子不備,自後方伸手襲胸,得手後隨即逃離現場。當天晚間5時許,李男再度在南區1家藥妝店內,站在1名年輕女顧客身後,趁她挑選商品不備之際,伸狼爪觸摸她的胸部,隨即逃離現場。

經3名受害女子報案警方循線追查,調閱到李男犯案及返家沿途的相關監視器影像,循線在3月11日通知他到案,李男坦承犯下其中兩案,另案僅尾隨,並未襲胸摸臀,他全是隨機犯案。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張桂芳偵辦發現,李男專鎖定妙齡女子下手,被害女子穿着保守,也無雷同特徵,認爲李男有反覆實施之虞,爲恐無辜女子受害,當庭將他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深入調查。

張檢察官再追查出,他在3月3日下午在中市某科技大學圖書館,趁機站在1名女大生身後,先伸手襲臀、再以他的前胸貼緊女大生背部,得逞後,隨即逃離現場。

全案檢方偵結起訴,在押李男被移審臺中地院,法官裁定以2萬元交保。據瞭解,李男有女友,涉嫌犯下4起襲胸摸臀案件而遭羈押49天后,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