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揪同學製毒 遭羈押怕「延畢」求交保 法官裁準了

男大生揪同學把飲料店當製毒據點,擔心「延畢」影響人生髮展,一審後請求法官判交保。(示意圖/ shutterstock)

屏東一名黃姓男大生和同學朱男去年一起加入以林男爲首的製毒集團,案情後遭警方查獲,涉案3人組被法院收押。高雄高分院審理時,判處黃男4年2月;然原本仍在學的黃男,擔心涉案無法順利畢業,因此向法院聲請交保,聲請遭駁回後再提抗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撤銷發回更栽,屏東地院審理後,最終裁定以20萬元交保,允許黃男暫能迴歸校園。

根據判決書,以林姓男子爲首的製毒集團,因當鋪經營不善,出現虧損及負債危機。爲還清債務,林男竟生出製毒還債的念頭,待掌握安非他命、K他命等製毒技術後,以當鋪及妻子經營之連鎖飲料店爲製毒地點,並找來飲料店員工朱男、黃男共同參與制毒。

當警方查緝該製毒據點時,黃男爲逃逸警方追緝甚至從3樓跳樓逃逸,躲了近1個月方纔鼓起勇氣自首投案。高雄高分院認定黃男有逃亡事實,案發後即刻收押。屏東地院經審理,今年7月依《製造二級毒品》等罪起訴涉案等5名嫌犯,一行人均被判處2年8月至7年6月不等徒刑。

經一審宣判,黃姓男大生向法院聲請交保;法院以此有反覆實施犯罪之之虞駁回,黃男後向高雄高分院再提抗告。

黃姓男大生表示,當初是爲了還清債務而參與制毒,但現已與債主協商後清償完畢,目前已無欠債,且就製造第三級毒品部分也僅聽從指示而從旁協助,強調本身並無製毒技術。

另,黃男主張並無任何資力、人脈反覆爲製毒犯行,且他現爲大學生,今年有望畢業,但若遭延押恐影響其學業而無法獲得學位,不利往後人生髮展,希望撤銷原裁定,改以具保、限制住居等其他方式替代羈押處分。

屏東地院審理時,審酌黃男歷經偵查、審理後應有所警惕,考量其涉案情節、家庭等狀況,最終裁定以2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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