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記恨租金貴 5年後刺殺無辜二房東 逃死刑原因曝

施姓男子自認房東收較高房租,持刀尋仇打電話給房東,卻將接聽電話卓姓女子殺死,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2012年就讀科技大學一年級的施姓男子自認房東收較高房租,5年後他持刀尋仇打電話給房東,卻將接聽電話卓姓女子殺死,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認定施男犯案是情節最重大之罪,但考量他是亞斯柏格症患者,仍有矯正教化之可能性,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施男承租臺中市太平區的房屋居住,自認遭當時黃姓房東收取較高房租,持續累積不滿情緒,相隔數年後仍未釋懷,2017年8月2日上午10點,他頭帶假髮持短刀返回當年租屋處附近的便利商店,用公用電話打給黃姓房東,輾轉由卓姓女子接聽。

施男與卓相約在碰面,他明知卓女非其預定行兇之原房東,仍因自閉症類羣障礙症患者的行爲固着現象,對殺人之想法與行爲產生固着,在卓女帶領他上樓介紹房間時,施拿出預藏之短刀殺死她。

臺中高分院認爲,施男犯案具體情節嚴重,固可認爲屬「情節最重大之罪」,但礙於自閉症類羣障礙症之特質,難以作出情感上之表示,自難遽謂其毫無悔意,且他有矯正教化之可能性,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