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拐小六女友裸體視訊 截圖性影像脅迫「讓我爽翻天」

男大生拐小六女友多次裸體視訊,截圖性影像脅迫再視訊「讓我爽翻天」。(示意圖/達志影像)

張姓男大生2021年間在線上遊戲認識12歲少女,兩人網路交往3個月多次裸體視訊,張趁機擷取少女露胸及私密處等性影像4次後,少女拒不視訊,張翻臉恫嚇「反正截都截了」,要求在他出國前陪他舒服一下,「讓他爽翻天」,經少女母親發覺報警,張坦承犯行,法官依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罪判刑4年,可上訴。

住在臺南市的張姓男大生在2021年9月間於網路線上遊戲認識住在中市就讀國小6年級的12歲少女,兩人在網路交往到同年底,期間多次裸體視訊,張在少女不知情的狀況下,以手機趁機擷取她露胸及私密處等性影像4次。

後來,少女表明不願再裸體視訊,張不滿翻臉,在2022年4月1日凌晨2時許到4日凌晨1時許期間,以臉書傳訊或打電話給少女,恫嚇「反正截都截了,我說到做到」、「妳不接嗎」、「我跟妳說了最後一次」、「希望妳能在我出國前一天陪我,讓我舒服一下」、「好,那照片我發了」、「確定再不回」、「寶貝讓我爽翻天」等語。

張男脅迫少女再裸體視訊,製造性影像;少女雖害怕張將手上性影像在網路散佈,但仍堅持拒絕而未遂,少女母親發覺有異向警方報案。

少女在警訊時說,兩人裸體視訊約10次以下,在檢方偵查期間則說4、5次。警方查扣張男手機,張坦承犯行,堅稱所截取的性影像已全數刪除,警方鑑識人員還原手機結果,疑似有網路下載的模糊裸女照片,但經少女確認並非本人,手機內並未發現有少女的性影像。

張男犯案時就讀大學、已滿20歲,利用少女年幼懵懂,擅自截取性影像,又脅迫要求少女再裸體視訊,且少女及母親均無意願和解,法官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犯以乘人不知情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及脅迫少年被拍攝性影像未遂2罪,判張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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