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玩具槍逛市場被逮!2天后衝進派出所咆哮 萬華男這下慘了

記者邱中嶽/臺北報導

北市警局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員,在日前接獲報案,有民衆在市場內閒晃,腰間還疑似藏有槍枝,警方到場後發現男子精神狀況不穩定,喝斥其將槍枝放在地上,最後確定爲玩具槍,立刻通知救護車將男子送醫,並依照社維法裁處。沒想到2天后,鄭渾身酒氣跑到青年路派出所內咆哮,警方當場又搜出吸食過的強力膠,訊後再依照社維法裁處。

警方調查,55歲的鄭姓男子,在日前於北市萬華區國興市場閒晃,被人發現腰間插了一把槍,民衆立刻通知警方到場處理,警方到場後發現男子疑似精神恍惚,要求其將槍枝放在地上。

▲他先持玩具槍被開罰,隔兩天闖派出所咆哮,又被搜出吸食過的強力膠。(圖/記者邱中嶽翻攝)

警方經過確認之後,確定鄭姓男子持有的槍枝爲玩具手槍,所以將人帶回派出所,並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開罰,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1萬8千元以下罰鍰。

但事隔2天之後,鄭姓男子又渾身酒氣跑到北市警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在派出所內咆哮,警方當場又搜出吸食過的強力膠,訊後也依照社維法裁處。

因鄭姓男子身上又有吸食過後的強力膠,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6條,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亦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1萬8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