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3倍券免課所得稅、發票可對獎! 國稅局:商家一樣要開發票
▲振興三倍券將在15日開放使用,財政部表示,政府回饋2,000元屬於政府贈與,因此免課所得稅。(圖/行政院提供)
振興三倍券將在15日開放使用,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今(13)日表示,無論是實體或數位三倍券,只要消費滿3,000元,政府會回饋2,000元,其中政府回饋的2,000元屬於政府贈與,因此免課綜合所得稅,而三倍券視同現金禮券,因此商家依規定須開立統一發票。
振興三倍券領取方式分爲實體券、數位版,其中實體券是民衆以1,000元換取3,000元的三倍券;至於數位版又分成信用卡、電子票證、電子支付共3種方式,都是從7月15日開始累積消費,到12月31日累計滿3,000元帳單,即可回饋2,000元。
高雄國稅局官員表示,振興三倍券是民衆以1,000元現金換取票面價值3,000元的紙本三倍券,或以信用卡、電子票證、電子支付等方式累積消費滿額,領取政府回饋的2,000元,因此民衆領到的2,000元屬於政府贈與,依所得稅法規定,「免納所得稅」。
不過,官員也提醒,商家若爲統一發票的營業人,因三倍券視同現金禮券,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商家於銷售商品或勞務收取三倍時,應開立統一發票給民衆,一樣可對獎,但若爲小規模營業人則可免開發票。
此外,爲鼓勵民衆消費時,多使用載具索取雲端發票,高雄國稅局也加碼推出活動,從即日起到9月底只,到指定店家消費,並以載具索取雲端發票可參加抽獎活動,有機會抽到蘋果手機、電動機車等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