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銀行發文落實廣州限購調整政策:出租或放售貸款未結清的住房,再購可按首套執行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肖嘉 廣州報道
3月7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當天某股份行廣州分行向其廣州地區全體網點下發《關於進一步優化分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利率定價的通知》(下稱《通知》),落實此前廣州市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優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中關於優化調整廣州市限購的政策。
根據《通知》,上述銀行表示,結合廣州市政策,參考市場同業及支行展業需求,現進一步優化分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利率定價,即:針對目前廣州有1套住房且貸款未結清的情況下,購買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如客戶家庭將自有住房用作租賃住房並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或在廣州市存量房交易系統取得房源信息編碼並掛牌計劃出售的,購買住房時相應覈減家庭住房套數。新增購買的住房申請按揭貸款可按不低於廣州市場同業利率定價執行。其他情況的住房按揭貸款利率定價仍按此前下發通知執行。
據瞭解,今年1月27日,廣州市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優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在“優化調整限購政策”部分明確提出,在限購區域範圍內,購買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納入限購範圍;居民家庭將自有住房用作租賃住房並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或者在廣州存量房交易系統取得房源信息編碼並掛牌計劃出售的,購買住房時相應覈減家庭住房套數。
“事實上,1月份廣州發佈通知後,大部分銀行就已經開始按照相關政策來執行了,但在執行過程中有一些模糊情況需要界定。”有業內人士向記者指出,現在銀行機構明確政策執行標準,有助於優化政策更好地落地執行,預計後續將有更多銀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