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啓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 防疫旅館開放移工入住
爲兼顧產業及照顧人力需求,勞動部在不影響社區防疫安全之前提下,經指揮中心宣佈,自111年2月15日啓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勞動部表示,僱主得自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來源國引進移工,並開放移工入住防疫旅館,並完成登錄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及協助移工落實相關防疫措施。(範揚光攝)
爲兼顧產業及照顧人力需求,勞動部在不影響社區防疫安全之前提下,經指揮中心宣佈,自111年2月15日啓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勞動部表示,僱主得自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來源國引進移工,並開放移工入住防疫旅館,並完成登錄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及協助移工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勞動部自110年11月移工第一階段專案引進以來,陸續與各來源國完成洽商,確認已配合相關防疫措施,經指揮中心於今年2月7日宣佈,自2月15日起將啓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僱主得自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來源國引進移工,並開放移工入住防疫旅館。
防疫規定部分,移工入境前,應已完整接種疫苗,另配合移工入境全面接種疫苗,將同步取消入境積分制排序,移工須符合境外防疫規範,包括入境前PCR及一人一室隔離等,始能入境。
再者,僱主安排移工至防疫旅館進行檢疫,須事前向防疫旅館所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備查,移工完成14天檢疫後,應於同一防疫旅館銜接7天自主健康管理,始得前往工作地點。
移工入境後,由勞動部機場服務人員接機並協助通關,移工於機場接受PCR檢測後,將同時免費領取家用快篩試劑及使用快篩教學資料,再由專人引導搭乘防疫專車前往防疫旅館,移工於防疫旅館檢疫第13天或第14天,應由檢驗機構派員前往防疫旅館進行PCR檢測,避免移工個別前往醫院增加風險。
最後,移工於防疫旅館第20天或第21天應進行一次快篩,且應由僱主協助確認快篩結果,並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回報,以落實防疫措施。
勞動部表示,入住檢疫14日及自主健康管理7日之住宿費用,由僱主支應,另基於社福類僱主之經濟及照顧負擔,勞動部將補助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費用之50%,但每人最多不超過每日1250元;另外檢疫期滿進行PCR的費用,由政府公費支應,但是檢驗機構派員的外勤費和交通費等其他費用,由僱主自行負擔。
登錄上傳資料包含移工疫苗接種證明、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給付工資切結書、投保確診醫療保險證明及檢驗機構至防疫旅館進行PCR檢測之證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