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大學欠教師2個月薪資 教育部開鍘罰10萬

明道大學積欠教師薪水,遭教育部裁罰。(明道大學提供)

明道大學積欠教師薪水,教育部要求3月9日前改善,不過期限到了後,學校仍積欠1、2月的薪水。教育部今天表示,已在3月24日依規定對明道大學處以10萬元罰款。

明道大學因「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之情事,經教育部退場審議會於去年9月7日審議認定爲專案輔導學校,改善期限至112年5月31日。

明道大學董事會原本要挹注2億元資金給學校,但在學校被列入專輔學校後,董事會陷入猶豫,資金一直不到位。從去年11月起,學校便開始積欠教師薪水,教育部進行裁罰,但本月初又被揭露,至今仍積欠1、2月份薪資。

教育部要求明道大學限期補發去年12月起未依規定給付之教師薪給,據該校近日函覆尚未補發教師今年1月、2月份薪給,已違反《教師待遇條例》應按月給付薪給之規定,教育部3月24日依法處以該校10萬元罰鍰。教育部表示將持續督促學校應確依《教師待遇條例》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