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提案11/1處理考試院人事 正式時程待協商

民衆黨團今天在立法院會提案,10月16日起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第14屆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並於11月1日院會行使同意權案投票。院會議決本案逕付二讀,並交付黨團協商,由民衆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考試院第13屆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任期依法在今年8月31日屆滿,總統府已於5月31日將總統諮文送至立法院,爲總統提名考試院第14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諮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立法院長韓國瑜在8月間曾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研商有關第14屆考試院人事同意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同意權等2案。協商過程中,民進黨團希望能召開臨時會,國民黨團說不會主動要求召開,民衆黨團則反對召開臨時會在8月底前處理這兩項人事案,朝野黨團協商無共識。

外界關注新任考試院人事何時上任。民衆黨團今天在立法院會針對第14屆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提出審查時程,主張10月14日舉行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公聽會,依照政黨比例,由國民黨團、民進黨團各推薦3人、民衆黨推薦1人蔘加公聽會,學者專家及審查小組員名單于10月8日送交議事處彙整。

民衆黨團提案內容還包括,10月16日、17日、21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其中,16日上午審查考試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同意權案,16日下午審查考試院副院長被提名人許舒翔同意權案,17日、21日分別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並於11月1日院會行使同意權案投票。

民衆黨團提案並提議全案逕付二讀,今天院會現場立委都無異議,院會議決本案逕付二讀,並交付黨團協商,由民衆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受訪表示,民進黨團認爲每一個人事同意權案,都應當儘可能在法定時程內完成審查,不要選擇性地去行使人事同意權。

吳思瑤說,民進黨團早在8月2日就針對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事同意權案,請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協商,並非如民衆黨立委黃國昌所言稱民進黨從來沒有提案審人事同意權。

此外,吳思瑤指出,由於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憲法法庭裁準暫時處分,因此未來協商時,也要討論人事同意權案審查的時程跟規範,是要採用新法還是舊法,一切尊重朝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