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曝光劉靜怡問卷!點出國會改革釋憲問題 慘遭綠「黨意封殺」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選票,對劉靜怡蓋不同意。(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立法院今(24日)進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國民黨團全數封殺、民衆黨團放行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一人,結果51席民進黨立委卻全面反對劉靜怡,造成正副院長在內的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皆遭封殺。對此,民衆黨團公佈劉靜怡對國會改革題目的問卷回覆內容,認爲綠委投反對票,恐怕是因劉靜怡認爲釋憲結果「有進步空間」,慘遭黨意封殺。
總統賴清德8月底提名張文貞出任司法院長,姚立明出任司法院副院長,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爲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而立院於24日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民衆黨團24日上午召開「大法官投票意願與時事聯訪」記者會 。(圖/記者屠惠剛攝)
針對民衆黨團放行劉靜怡1人,結果51席綠委卻封殺劉一事,立院民衆黨團24日中午迴應,賴清德所提名的大法官被提名人,竟有多位被自己的立法委員給否決,可見賴清德與民進黨不只癱瘓立法院、也正在癱瘓憲法法庭。
民衆黨團提及,今早召開記者會向大衆說明,本黨團不因意識形態投票,而是根據2項原因,第一,大法官被提名人是否具有足夠道德勇氣,能不分黨派、勇敢批判掌權者違法失職行爲,不屈從於當道;第二,大法官應充分尊重國會的立法權限,支持立法院立法形成的空間跟自由,同時支持國會改革的方向。
民衆黨團指出,尤其是劉靜怡在回答民衆黨問卷時,展現出充分法學素養與對憲法尊重,例如問卷第10題「您是否贊同113 年憲判字第9號國會改革案判決之結論及理由?哪部分贊同?哪部分反對?請具體說明您的見解與論述基礎」,劉靜怡第42頁答覆「被提名人認爲這個判決所涉及的論述,尤其是國會調查權部分,可以更加嚴謹,也是未來可能的發展空間」。
▲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投票。(圖/記者屠惠剛攝)
此外,劉靜怡也於第45頁答覆「就被提名人對於比較法制上各國國會調查權的理解,國會調查權之範圍應不僅限於立法者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與監督行政院施政等事項,往往也包括立法規劃、政策分析、揭露衆所關心的公私部門弊端及資訊公開等等,在具體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審議之外,對於審議案件事前評估及事後檢驗,都可納入國會調查權的範圍,因此,縱然113憲判字第9號判決強調國會調查權必須限於立法院憲法職權行使有重大關聯之必要事項,並且就設立調查委員會、調閱文件及詢問政府官員與人民相關要件及程序所做之說明,可資贊同,但是,就上述國會調查權有關立法前準備、政策分析、揭發公私部門弊端及資訊公開之功能,尚無說明,實屬可惜」。
民衆黨團強調,劉靜怡被提名後仍勇於針對議題表態,展現超出黨派的態度,較姚立明、廖福特等人更具被提名資格,民進黨立委投得下姚立明,卻對劉靜怡投下反對,恐怕就是因爲劉明確表態國會改革釋憲結果「有進步空間」,慘遭黨意封殺,此結果更是民進黨立委對賴清德提名的不信任投票。
▼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針對立院民衆黨團問卷題目「您是否贊同113 年憲判字第 9 號國會改革案判決之結論及理由?哪部分贊同?哪部分反對?請具體說明您的見解與論述基礎」迴應。(圖/立院民衆黨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