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盼改革冤案救濟制度 籲總統啟動司改委員會
民間司改會今天表示,目前刑事再審制度對冤案救濟發揮有限,應予以改革,包括設立冤案救濟委員會及刑事案件確定後審查法院等,也建議總統賴清德啓動司法改革委員會,討論特別冤案救濟機制等司改議題。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永頌、救援組召集人林俊宏與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今天在立法院召開「刑事再審又窄又重的那扇門;難案如何難,冤案爲何冤」系列記者會,提出相關訴求。
民間司改會表示,將召開3場系列記者會,說明目前臺灣刑事再審、非常上訴、有罪確定審查委員會等制度,分別存在什麼樣的問題,而解決的方法,在2017司改國是會議5-4決議已指出方向,即政府應該學習國外製度,研議建置獨立行使職權的「刑事確定案件檢視機制」。
針對刑事訴訟法的再審制度,民間司改會認爲,刑事再審制度對冤案救濟的發揮有限,因此臺灣應改革冤案救濟制度,設立冤案救濟委員會及刑事案件確定後審查法院。偵查機關及法院應全面檢視冤案成因,以及法院審判文化的弊病,而賴總統也應啓動「司改委員會」推動司改、救濟無辜。
此外,民間司改會表示,司法院作爲審判實務機關,也是刑事訴訟法的主管機關,呼籲司法院應儘速研議修法,並廣邀民間團體參與修法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