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6年遭非法傾倒廢棄物176件 議員提議成立專案小組
苗栗縣苑裡鎮順天段約半公頃土地長期被不肖業者挖坑洞濫倒廢酸液。(苗栗縣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陳光軒指造橋鄉談文村遭濫倒廢棄物。(陳光軒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苗栗縣內許多較偏遠或人煙稀少地方,常遭不法傾倒廢棄物,根據苗栗縣警察局統計,6年多來,全縣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有176件,多位縣議員等人要求打擊不法,並建議成立專案小組,4日在議會通過,縣長鍾東錦則要求縣府跨局處協助,力求防堵非法廢棄物再入侵苗栗。
苗栗縣三灣中港溪去年遭傾倒有毒的強酸廢液,導致河川污染、3萬公頃土地受到損害;銅鑼客屬大橋下公有地,因閒置多年,屢遭不肖人士濫倒廢棄物;苑裡鎮順天段約半公頃土地,也長期被不肖業者挖坑洞,濫倒廢酸液。
非法濫倒廢棄物案件時有所聞,根據縣警局統計,2018年到2024年5月,苗栗各鄉鎮市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共有176件,以後龍鎮最多有30餘件,其次爲通霄鎮20餘件;同年度區間,攔查載運剩餘土石方案件則有484件,以頭份市最多有110餘件,其次在通霄、苑裡地區,約有8、90餘件。
縣議員張顧礫、張志宇、陳光軒等人接連在議會質詢時,關心廢棄物濫倒情況嚴重。張志宇提到,最近發生多起廢棄物隨地棄置的案件,長期以來縣內許多較偏遠或人煙稀少的地方,成爲不肖業者下手目標,苗栗成爲被傾倒廢棄物的場所。
他說,南苗市場都更在即,許多老舊建物的拆除重建,過程中將產生大量營建廢棄物,需要按照合法程序,到合法的位置進行放置與分離處理,他想知道針對營建廢棄物有無因應對策。
陳光軒表示,這幾年有多起未妥善處理的廢酸洗液、營建廢棄物等濫倒案件,但縣府各個單位互相移轉相關局處,結果也未必查到源頭,他希望要會勘處理時,縣府應1次請所有單位到場。
陳光軒說,載運非法廢棄物的司機,多以不知情模糊交代,相關單位只開罰單就放過,未能即時追查源頭,他也建議縣府積極追查源頭,才能遏止不法行爲。
此外,他接獲造橋鄉談文村居民反映,有亂倒廢棄物,5月11日通報環保局稽查人員,到場只有認定整地除草,但5月20日他邀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會勘,又變成營建混合一般事業廢棄物,數量約1000噸,警方最後也有追查到行爲人。
陳光軒質疑打擊不法,卻認定標準不一,短短不到10天,卻有極大差異,他質疑底是認定標準不同,或是故意放水。他今天提案議會成立專案小組,會後也由議長李文斌裁示通過成立小組。
縣長鍾東錦表示,他建議由陳光軒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並邀請關心的議員參加,他會責請環保局、水利處、地政處,及警察局等單位人員,共同加入小組,統合衆人建議,來防止廢棄物入侵,並追查源頭。
另外,鍾東錦也提到,隨意濫倒廢棄物案件愈來愈多,他也非常關切,除了持續「治標」追查不法,他認爲也要「治本」,雖然縣內已有3家收受廢棄物業者、11家土資場,但大量廢棄物加工後的副產物處理量能不足。
因此,他鼓勵民間企業設置處理場,若民間不願意,可由公家設置,他也已請水利處尋覓土地,盼設置公有民營營建廢棄物處理場,將各項事業廢棄物分類處置,這纔是「治本」之道。
鍾東錦說,若民間單位要來設場,他會除要求業者設置地點要遠離住戶、符合規定並與地方溝通外,也要繳交高額保證金,避免不肖業者只想堆置廢棄物,而不願處理甚至跑掉,並要求環保局、水利處等單位,固定每週到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