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設置土石方堆置場 自救會:業者違法先蓋違建
地方反對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設置案。(李京升攝)
地方居民組成自救會拉白布條抗議。(李京升攝)
有建設公司欲在苗栗縣造橋鄉申請設置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引發地方居民反對並組成自救會,業者目前進入環評程序,自救會成員1日下午1點拉白布條抗議,並指業者早已先蓋多棟違章建築、鋪設道路,縣府環保局應要求業者恢復原本地形地貌,才能進環評審查,反對違法廠商在地方建設。
苗栗縣環保局1日針對該設置案,舉行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現勘暨初審會議。自救會今天下午1點多,前往預定開發地,號召20多位成員拉白布條抗爭,縣議員陳品安、陳光軒、葉忠倫等人到場聲援。
自救會會長李禮爐表示,從環評書上可以知道此案是要做「填埋型」土石資源堆置場,環說書還提到「廢棄土石方非法傾倒,會破壞、污染環境,甚至遇雨造成土砂災害,危及居民身命財產安全」,所以今天找了1個山溝,把大量廢棄土石方傾倒在這邊,他質疑跟非法傾倒的差異在那?要求環評委員爲民做主,將設置案退回。
陳品安、陳光軒、葉忠倫等人說,此案緊鄰明德水庫、劍潭水庫與南港溪,距離明德水庫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僅20公尺,且壓在南港溪水源頭的位置,對於下游居民影響可謂甚鉅,執意設置恐影響地方生態跟水源。
他們表示,業者在此大量購地,想開發就隨意開發,移除樹木、竹林和植披,鋪水泥路和碎石路,還蓋了幾間違建,這幾間建築在政風處回給自救會的函文中被取消建照,違法開發的事實就在大家眼前。
陳品安等人認爲,面對破壞環境、農地違法使用的不肖業者,苗栗縣政府居然不是要求先回覆成原地形、地貌,反而是放任業者,繼續往下跑行政程序進入環評,要求縣府各主管機關盡力排除不法,而非掩護無法無天的業者闖關。
苗縣環保局迴應,該設置案環境影響說明書,今年4月18日經縣府水利處確認符合業管法令轉送至環保局,期間經過2次程序審查及意見補正後,今日舉行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現勘暨初審會議。
針對地方質疑違建問題,環保局指出,經確認後民衆所指的違章建築、鋪設道路等部分,並非「苗栗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環境影響說明書」計劃開發範圍,業者如有違章或非法開發行爲,應由相關權責機關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