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控加不法拘押 13頁訴狀曝光

加國司法部1日正式啓動孟晚舟引渡美國法律程序,當天孟晚舟律師團隨即向加國政府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加國政府在逮捕孟晚舟當天先非拘留孟長達3小時,侵犯她的權利。(圖/美聯社

孟晚舟案越演越烈,加拿大司法部1日正式啓動引渡孟晚舟至美國受審的法律程序,當天孟晚舟律師團隨即提出民事訴訟反擊,長達13頁的訴狀指控加國政府、加國邊境服務署及加國皇家騎警去年12月初在機場對孟晚舟「不法」拘押,在知情情況下嚴重侵犯加國憲法賦予她的權利,造成孟晚舟「精神痛苦、焦慮、失去自由」。

加拿大環球新聞(Global News)報導華爲財務長孟晚舟律師團上週五向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加國政府、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anadian Border Services Agency,CBSA)官員、加拿大皇家騎警(Royal Canadian Mounted Police,RCMP)嚴重侵害孟晚舟的權益

13頁的訴狀指出,去年12月1日孟晚舟飛抵溫哥華國際機場後,邊境服務署官員佯裝成海關例行檢查對孟晚舟進行盤問,扣押她的電子裝置並要她提供裝置密碼,非法瀏覽裝置裡的文件內容,長達3小時的扣押期間都沒有告訴孟晚舟被扣留的真正原因,3個小時過後官員才告訴她已被逮捕。

訴狀指出,美國法庭發佈的逮捕令要求立即逮捕孟晚舟,同時根據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官員在執行逮捕任務時,應告知被逮捕人被拘捕原因,以及其擁有保持緘默和法律諮詢等權利,同時官員沒有權力脅迫被逮捕人交出與案情相關的資訊

孟晚舟去年12月1日上午飛抵溫哥華國際機場後,邊境服務署並沒有立刻逮捕,反而以海關例行檢查爲由,拘留、調查、盤問孟晚舟,3個小時之後才正式將她逮捕,並在那時才告知孟晚舟應有的法律權利,訴狀主張加國政府並未依法庭要求立即逮捕孟晚舟,不法拘留孟晚舟長達3小時,期間還侵害加國憲法賦予孟晚舟的法律權利,同時侵犯孟個人隱私。

律師團指出,邊境服務署有權力對旅客進行海關例行檢查,不過在事先擁有逮捕令的情況下,海關人員對孟晚舟的盤查已經不是一般海關檢查這麼單純。

內文描述,當天11點10分孟晚舟飛抵溫哥華後,從機場走下空橋隨即遭到逮捕,並被帶往邊境服務署在該航廈的視察區域,爾後官員便禁止孟晚舟走動,也不准她和同行友人、律師及其他旅客交談,當孟晚舟要求去洗手間時,官員也跟着她去。

隨後官員便要求孟晚舟交出身上所有電子裝置,包括2支手機、1臺iPad、1檯筆電,更要孟晚舟交出裝置密碼,訴狀稱孟晚舟別無選擇,只得交出裝置密碼,讓官員查看裝置裡的文件內容,甚至打開孟晚舟的行李進行全面性檢查。除此之外,官員在這段時間內還對孟晚舟進行2輪訊問,整個拘留期間長達3小時,官員都沒有告知孟晚舟被拘留原因,也沒有告知她應有的緘默與法律諮詢權利,同時還侵犯了孟晚舟的隱私。

3小時後,加拿大皇家騎警的保安官纔出面逮捕孟晚舟,訴狀指出,直到那時,孟晚舟才知道自己被逮捕的原因,以及法律賦予的諮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