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院禁大學招生以種族爲基準 拜登稱極度失望
美國「積極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政策源於1960年代晚期的民權運動,旨在協助解決美國高等教育長期以來的歧視問題。(圖/ 美聯社)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今天禁止大學在招生時使用種族和族裔爲基準,嚴重打擊這項持續了數十年,並強化非裔美國人和其他少數族羣就學機會的作法。
法新社報導,聯邦最高法院以6比3作出上述裁決,6名保守派大法官都加入多數意見行列。
佔多數的保守派大法官一年前推翻對於女性墮胎權的保障,如今他們再次展現準備好廢除1960年代以後寫入法律的自由派政策。
美國「積極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政策源於1960年代晚期的民權運動,旨在協助解決美國高等教育長期以來的歧視問題。
如今由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主筆的多數意見寫道,雖然積極平權措施「立意良善」,但不能永遠持續下去,「對待學生的基準必須是他/她的個人經歷,而非種族」。
但羅伯茲也寫道,這份意見不應被理解成禁止大學考量某申請人對於種族如何影響自己人生的討論。
這項裁決嚴重打擊擴大招生和僱傭多元性的努力。保守派樂見這項裁決,但進步派猛烈抨擊。
拜登(Joe Biden)表示自己「極度失望」,他說,「美國仍舊存在歧視…我認爲,種族多元的大學更強大」。
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則在他自創的社羣媒體應用程式(App)Truth Social寫道,這對美國來說是「美好的一天」,有利美國與全球其他國家競爭,「這是大家都在等候與期盼的裁決,結果非常好」。
川普任內一共任命3位大法官,目前最高法院受到他們的影響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