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駁回一項法律先例 打擊聯邦機構權力

財聯社6月29日電,美國最高法院當地時間6月28日以6比3的投票結果,駁回了1984年“雪佛龍訴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案”中的一項法律先例。該先例規定,當法規措辭含糊時,法官應聽從聯邦機構的法律解釋。最初這被視爲減輕了企業監管負擔,但實際上這項裁決意味着民主黨和共和黨都可以利用它賦予機構靈活性,在各種問題上實施新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