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直播明華園演出還請款 嘉市文化局前科長、廠商被訴
曾在嘉義市文化局任職的陳姓前科長涉嫌詐領8萬元直播費,9日與業者等4人被嘉義地檢署提起公訴。(取自嘉義市政府文化局音樂廳臉書/呂妍庭嘉義傳真)
陳姓科長未經由明華園同意,辦理《王子復仇之龍擡頭》網路直播勞務採購案,涉嫌詐領8萬元經費。(取自嘉義市政府文化局音樂廳臉書/呂妍庭嘉義傳真)
目前在臺南市政府任職的嘉義市文化局陳姓前科長,2017年辦理「2017嘉義藝術節」時,涉嫌假借網路直播明華園演出名義,辦理勞務採購案,在未取得明華園同意下,全程錄影存檔卻沒直播,事後卻開立直播發票辦理覈銷,詐領8萬元轉交給長期配合的黃姓業者夫妻,嘉義地檢署調查後,9日認定陳姓科長及業者等4人有共同犯意,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嘉義市文化局前表演藝術科陳姓科長於2017年4月間,將明華園《王子復仇之龍擡頭》戲碼列入「2017年嘉義藝術節」的活動 之一,陳姓科長明知《龍擡頭》是售票演出,且明華園並未同意網路直播,竟 與陳姓女約僱人員、黃姓業者夫妻配合製作直播報價表,並交由陳女進行虛僞比價。
等到明華園演出時,陳姓科長指示不知情的技術人員透過演藝廳設備錄下表演影像,作爲勞務採購報銷憑證之用,再委託黃姓夫婦開立發票,交由陳女辦理不實經費覈銷,向文化局請款8萬元,8萬元並列入黃姓夫婦公司的營業收入會計帳中。
同年11月陳姓科長警覺犯刑被檢調查覺,爲規避刑責,2018年1、2月間嚮明華園不知情的周姓經理誆稱文化局額外補助《龍擡頭》影片授權費8萬元,要求周姓經理出具授權同意書及收據等資料,再由黃姓夫妻把8萬元匯入明華園戶頭,之後陳姓科長再自己拿8萬元給黃姓業者,以彌補其損失。
陳姓科長接受調查坦承犯行,業者黃姓夫妻也坦承未承攬明華園演出網路直播業務,只是應陳男要求尋找其他業者進行比價、報價作業,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靜慧偵查終結,將陳姓科長、約僱人員陳女及黃男、林女夫妻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僞造文書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