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糾紛男性消費者佔4成 法制局:多因交友軟體正妹誘簽約

法制局長李善植提醒男性朋友,注意防範app交友美容宣導文宣;男性應慎防交友軟體正妹誘簽約的陷阱。(臺中市政府提供)

「交友軟體上的正妹中秋假期還要工作,約我到她工作的美容坊陪她過中秋。」小心!法制局長李善植18日指出,你想的浪漫約會,可能是正妹獲得20萬美容契約的成交機會,你可能因此開啓分期付款的揹債人生;男性朋友應慎防交友軟體,正妹誘簽約的陷阱。

李善植說,想透過交友軟體結交伴侶的年輕男女,交友與商品(服務)買賣是兩回事,正妹不會因爲你購買商品就和你成爲男女朋友。籤契約前要確認商品是否符合需求、契約總額是否能夠負擔、日後想終止契約能退費金額多少?是否有載明在契約中?記住不要在簽約時將商品全部拆封,有爭議可向消保單位提起消費爭議申訴。

臺中市政府近3年來發現男性因美容糾紛(包括瘦身美容及一般美容業)提出申訴的人數日漸增加,今年度1-8月美容類申訴案件量約158件,男性申訴案件即有70件佔44%,9成以上的男性消費者都在探探、緣圈等交友軟體認識美容業務員,並在業務員邀約下至美容營業場所試體驗。

李善植指出,很多男性當日即簽定大額美容商品(服務)契約,同時在業者誘導下,拆封大部分高價商品,嗣後要解除契約,業者多主張買商品送服務而退費無門。

法制局表示,今年7月修正施行的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1點已規定,以購買商品而贈送瘦身美容服務爲內容的契約,所贈服務費用未載明或低於總費用50%者,視爲該服務費用佔總費用50%。

另消費者如果是在業者誘導邀約下進入營業場所簽定契約者,仍屬消保法第19條訪問交易7日無條件解約退費規定之適用;但因需回覆原狀,消費者拆封商品數量會影響退費金額,故提醒消費者勿於簽約日即拆封商品,視服務履行需要,用多少,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