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買車位要分擔「公設比」不合理 內政部確定修法調降

▲1樓爲開放式停車場,也有低公設優點!(圖/記者黃孟珍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內政部日前透露對於車道車位等公設擬修法「不可計入樓上公設一起算」,部長徐國勇12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有人沒買車位卻要分擔,不合理會來檢討」。

內政部次長花敬羣日前表示,內政部修法方向,是減少不合理、不必要的公設計算。他舉例,停車場車道不應該算成整個住戶共同要來承擔的,是否該誰買車位誰承擔。

至於休閒室、娛樂室交誼廳等公設區域,花敬羣說,過去這些管委會空間,有些建案可能搞好幾間,比較大的社區會做一定比例的限縮,相關修法若能獲政院立院的支持,對於公設比的降低會滿有感的。

花敬羣說,內政部5月前會確定最終版本,送行政院審查

徐國勇12日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也強調,內政部正在研擬修法,過去有人沒買車位卻要分擔,這種不合理會來檢討,希望法律規定必要的公設比。